为什么“996加班”成为互联网企业的主流选择?( 三 )

那么,一个程序员的市场平均工资就至少分两种,比如按“955制”算2万月薪,按“996”算就是3万。

但实际上,这个定价机制在招聘中是无法实现的。

第一、工资可以先谈判的,但加班时间无法预先商定。

即使是不希望员工加班的公司,都会出现“无法避免”的加班,有两种原因,一是由于员工的能力差异,二是项目安排的冲突。但这两种原因在程序员这种职业中是无法区分的。

同一件工作,能力强的员工在班内解决,能力弱的员工要加班解决,后者的收入反而更高,这就是典型的“负向激励”。

那有人说,可以在招聘时,双方就明确大致的加班量和根据这个加班量定下的薪资。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有些公司会明确提出“我们是996”,还有一些外企大家都知道基本不加班。

可问题是,除了这两种极端情况,大部分公司都是介于996和955之间,那这个定价机制在薪资谈判中就失效了。

第二、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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