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十 )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军表示:“一般的公民他们是很难把握这个界限的,因为情况紧急啊,他很难准确地去判断当时的情况。”

焦点2

最高检曾发布哪些指导性案例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鼓励正当防卫,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同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昆山于海明反杀案在内的四个与正当防卫有关的案件都被列入其中。检察机关以案释法,旨在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惩恶扬善、弘扬正气。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说:“法律条文如果让它形象生动的话,那么要通过具体的案例向社会,向人民群众做宣传做阐释。”

张志杰说:“我们在司法实践当中,你看一个行为,你不能够孤立地、或者说割裂地把这个行为单独放大地看,你得联系整个这个案件事实,整个的犯案过程来看。”

有人说,正当防卫这个词火了,火的背后是执法者的司法理念与公众的普遍认知逐渐达成共识。但有人也担心,正当防卫太火,毕竟具体的案情千差万别。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统一评判标准,这就需要更多地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让热点法治事件不仅有一时之热,还要成为鲜活生动的法治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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