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策略】科创类企业该如何估值?——兼论PER估值方法适用性( 四 )

传统的PE、PEG估值方法主要是基于企业盈利,构建PE、PEG指标来进行估值,但是很多高科技成长型企业初期会进行再投资和业务扩展,很多是处于业务扩展迅速但盈利不稳定的情况,所以无法利用传统估值方法对其进行估值,因此,高科技成长型企业需要新的估值方法。

企业常见的估值方法可以分为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相对估值法,是一种相对乘数,简单明了,主要有PE、PEG、PS以及EV/EBITDA等指标模型。绝对估值法采用现金流折现的形式,相对复杂,其中目前企业中较为常见的是现金流折现的方法。PE就是我们所常见的市盈率模型,目前A股市场主要就是基于这种估值方法,从1990开始,证监会设定的不超过15倍的上限,到现在一步一步在放开市盈率倍数限制,目前新股定价的指导市盈率倍数为23倍左右。

【招商策略】科创类企业该如何估值?——兼论PER估值方法适用性

通常而言,不同的业务类型、不同的成长阶段适用于不同的估值方法,简单而言:

消费类科技企业:消费类科技企业盈利步入稳定阶段后,比如像2006年以后的苹果(APPLE),PE或者PEG估值方法更能对企业进行合理估值。但是对于1993-2006年的苹果公司,处于其历史成长阶段,PE波动剧烈,不适用传统估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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