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IPO:社交电商迎来上岸季( 三 )

至2016年3月8日,云集微店在全国范围内的店主达到了316735人,其中缴纳365元平台使用费的店主310221人,导师1805名,合伙人167名,共收取平台服务费1.13亿元。

2017年,云集因涉嫌三级分销,被杭州滨江区市场监督局处罚958万元。微信也表明了态度,云集的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被永久封禁。遭到处罚的云集马上进行了调整,“店主、导师、合伙人”的架构变成“店主-主管-经理”。

在该模式中,店主依然没有返利,但是能够获得返利的主管与经理阶层会与云集签署劳务合同,成为云集工作人员。主管和经理通过团队纳新获得的返佣被称为“培训费”,由公司支付并统一发放。

由此,云集成功规避了法律对传销模式的界定原则。根据传销的法律界定是“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调整后所有层级虽然还是一层层发展而来,但人员进入相应层级后都直接与云集方面对接,只剩一个层级。

会员是云集平台的主要参与者,也是云集大幅增长的推动力。在收获庞大的用户之后,云集想要通过付费会员的形式,提高用户的黏度和复购率。招股书中提到,2018年,云集66.4%的商品交易总额来自会员购买,其余来自非会员购买。同时,云集用户的复购率高达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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