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中鸟》 休闲伦理与观鸟精神( 四 )

1927年,爱德华·格雷《鸟的魅力》一书出版时,距离怀特诞辰已经过去200年,观鸟活动在西方社会赢得了广泛的受众。出身显赫的格雷和怀特一样是乡村观鸟者,他们满足于观察身边熟悉的鸟儿,都强调从观鸟中获得的精神慰藉。

在序言中,格雷称自己观鸟是“一种消遣”、“毫无科学价值”,只是记录自己与鸟儿相遇时的认识和感悟。这当然是自谦,格雷不仅拥有广博的鸟类学知识和非凡的表达能力,而且提供了他所处时代最优秀的鸣声描写。《鸟的魅力》一经出版就大为畅销,使得格雷跻身成为与怀特齐名的自然作家,激励了无数普通观鸟者。

莫斯指出,观鸟在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繁荣的终极因素是“爱好”的合理化,普通人每周的平均休息时间增加,“闲暇”不再是少数特权阶级的奢侈品,而是每个人必须填补的日常空白。在日益机械化的高压社会中,业余爱好不仅帮助人们恢复精力,也赋予生活以意义和新鲜感,这就是新的“休闲伦理”。格雷的观鸟故事代表的正是人们通过爱好享受快乐的生活信念。

这一信念对观鸟意义重大。从怀特到格雷的200年间,鸟类已经受到其“垂爱者”太多的惊扰。18、19世纪,新教的“工作伦理”鼓励观鸟人疯狂收集鸟类,把一切闲暇投入到增加个人藏品的勤勉工作中。枪支的改进和普及,使得人们以科学和艺术之名射杀和交易鸟类通行无阻,以至于一些原本随处可见的鸟儿,在人们开始关心它们之前,就在经年累月的屠杀中几近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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