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重重的古代海上贸易( 二 )

船主被称为“纲首”,多由巨商担任

一艘放洋的海船,犹如一个浮动的社区,包括了各色人等。船客是临时性的搭乘人员,虽有约定俗成的权利和义务,但无任何职司可言。而驾驶海船的船人则要操控整个航程,分工细密,各就各位。据北宋初年朱彧的记述,可知海舶乘务如何落实到人:海舶大者数百人,小者百余人,以巨商为纲首、副纲首,市舶司给“朱记”,即营业执照,有权惩罚船英及没收死者财物。

历代的海舶,均以张帆乘风为基本动力,船人的结构相当稳定,管理体制也大同小异。日本的《朝野群载》中,就录存有泉州纲首李充于北宋崇宁四年(1105)六月领取收执的“公凭”(官方文书)的内容——

纲首李充、梢工林养、杂事庄权、部领吴弟。其余水手杂员,分编“三甲”:第一甲(20人),第二甲(25人),第三甲(17人),贩往日本的舶货为丝、瓷两类。

当年海舶人员的结构和职司,大概分为舶主、水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第一,舶主被称为“纲首”,因为大宗货物运输在宋代被称为“纲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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