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授权放权 激发国企活力( 六 )

授权放权将推动

国资国企改革新态势形成

授权放权清单出台,带来的变化是深刻的。不仅对于2019年的国资国企改革是有力推动,对于整个国资经营体制的形成将起牵动全局的作用。

国资改革由顶层设计进入操作实施阶段,也是国资监管自我改革、脱胎换骨阶段。国资改革围绕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这一主线,一个接一个文件,一步一个脚印,向实处走。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提出精简43项监管事项;2018年国资委出台了《国务院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明确了9大类36项权责事项。2019年4月19日,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明确提出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等改革要求。6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公布,下面要公布权责清单。这些都是把刀刃内向的事情,每一动作都牵涉切身利益,没有改革的决心,是动不了手的。

改革的决策主体是企业,改革的重心由监管机构转移到中央企业,逐层下移。过去,改革的“球”总是抱在教练怀里,现在把球交给球队长了,就看球队长怎样打球了。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加大授权放权,意味着赋予中央企业这个“球队长”更大的责任,意味着对企业加强行权能力建设、自我约束、规范运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资委对于这次授权放权有个答采访人员问,提出《清单》的授权放权事项已经明确,各企业不能抱有“有了政策等细则,等了细则要支持”态度,要切实增强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把这项政策用足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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