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补平衡等项目将成社会资本投资新热土( 二 )

耕地占补平衡通俗的理解是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俗的理解是将若干拟改造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释放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在保证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的目标。

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各省市也陆续出台地方性的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建立跨区域的交易平台,例如江苏省于2014年建立省内补充耕地交易平台,由省国土管理部门负责对指标交易进行统一管理,由省财政厅负责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费的使用进行监管。指标交易原则上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采用一次或多次竞价方式,现场挂牌交易。

同时,国家也出台了跨省域调剂的管理办法。根据有关规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有关帮扶省份(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山东等发达省份)在使用“三区三州” (即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时,应向中央财政缴纳的资金。由此可见,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的政策规定较为完善,市场较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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