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隐形守护者》看互动影像的相关法律问题( 四 )

从《隐形守护者》看互动影像的相关法律问题

内部构成

互动影像的内部构成包括文字、图片、动态影像、视频以及底层运行程序,既有影视作品的构成要素,也有游戏的构成要素。

《隐行守护者》大部分剧情以及交互设计都是由图片构成,只有少数剧情配上了简短的动态影像,《隐行守护者》是图片与视频内容的结合体,是文字作品、摄影作品与类电影作品的结合体,与传统游戏的主要区别是其画面构成是真人化的影视内容,虽然其影响力比较大,但是单纯从画面上来讲,其表现力与《古董局中局之佛头起源》、《画师》等纯动态视频存在一定差异,当然这应该是投资成本以及时间所限,动态视频应该是互动影像的发展趋势。

互动影像的画面除了图片、动态影像、视频之外,还包括普通选项、互动选项、循环选项等游戏类的规则与方法以及游戏的运行程序,其中普通选项以及循环选项为常规选项,互动选项并不多,主要包括角色转换、解密、对话选择、QTE(Quick Time Event,快速反应事件,用户需根据指示在一定时间内操作,引导角色的动作,从而影响故事进展)等有限几种,这些互动元素使得互动影像符合游戏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互动影像是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作品,是用户可以深度体验的商品,符合游戏的娱乐性、交互性、目标导向性、规则核心性、二象性等基本特征(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游戏学》),只是玩法规则方法比较简单,用户可创造空间比较少,而且用户在目标挑战方面几乎没有什么难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