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前保代突击入股IPO企业 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被判刑( 三 )

2009年10月29日、11月19日,东方国信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第四次股东大会,同意增加新股东王某3、金某、张2,三人以货币形式出资,按3.68元\/股认购公司增发的普通股105万股、95万股、80万股。2009年11月17日、18日,东方国信收到王某3、金某、张2注册资本金280万元,溢价部分(资本公积金)750.4万元。另张晋阳以现金形式将张2的425.6万元陆续交到东方国信用于缴纳管某某、霍某某的个人所得税及剥离亏损企业。

2011年1月,东方国信首次公开发行A股通用股票,发行价格为55.36元\/股。2013年及其后,张晋阳、钮华明、陈德兵以毛某某、金某、张2名义代持的股票解禁后由王某3丈夫陈某1、王某1等人操作抛售,张晋阳合计获取收益2,400余万元、钮华明获取收益1,200余万元、陈德兵从中获取收益460万元。

另经查明,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张晋阳利用负责东方国信持续督导工作的职务便利,提供各类发票、以东方国信员工马某某的名义报销,收受东方国信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0余万元。

2016年12月2日,张晋阳被民警抓获,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上述基本事实。2017年1月12日、16日,钮华明、陈德兵接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上述基本事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