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前保代突击入股IPO企业 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被判刑( 四 )

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冻结钮华明银行账户约1217.27万元,冻结陈德兵转入郑某银行账户460万元;在法院审理期间,张晋阳在亲属的帮助下退出400万元。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晋阳、钮华明、陈德兵的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张晋阳自首且退出部分违法所得,钮华明、陈德兵均自首,且违法所得已全部被冻结,依法均可以对3名被告人减轻处罚。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张晋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钮华明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判处陈德兵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冻结在案的12,172,734.22元、4,600,000元及张晋阳退出的4,000,000元均应予没收,继续向张晋阳追缴违法所得。

对于上述判决,3人均表示其行为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此原审被告人张晋阳、钮华明不服,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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