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违规利益输送!保险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大修,杜绝将险企当成"提款机",来看六大要点( 二 )

《办法》共七章六十四条,七章包括:总则、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的计算与比例限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报告和披露、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附则。按照关联交易管理流程,从关联关系认定、关联交易的内控管理及外部监管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一位保险业人士评价,这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5月下发,16个月后才正式出台最终版本,显示出监管充分考虑各方意见,最终监管办法有严格的方面,也体现了务实和人性化的一面。

丨一、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有变

银保监会表示,《办法》借鉴国际、国内会计准则及我国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实际情况,合理界定了关联方认定标准。

一位熟悉关联交易业务的险企人士对券商中国采访人员表示,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认定”,是关注重点之一。他认为,《办法》对于关联方的认定范围大大超过了原有的范围,这会使得不少“潜伏者”浮出水面,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监管漏洞,也会让违规关联交易成本提高。

根据《办法》,保险公司的关联方是指与保险公司存在受一方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法》还分别列示了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的情形。而此前的规定为,保险公司关联方主要分为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以经营管理权为基础的关联方和其他关联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