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违规利益输送!保险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大修,杜绝将险企当成"提款机",来看六大要点( 九 )

“如果我买关联方的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这个产品的基础资产不涉及关联方,那么,原来规定下,计入关联交易额度的是整个购买金额。而现在,计入关联交易的只是发行费或者管理费。”上述险企人士称,这也是体现务实的一条。

丨五、监管态度亮明,关联交易量要减少、避免多层嵌套

《办法》亮明了监管态度:保险公司应当维护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提高市场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的数量和规模。

同时规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不得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不得制定明显不利于保险公司的交易条件,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关联交易应当结构清晰,避免多层嵌套等复杂安排。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等不当手段,规避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查、外部监管以及报告、披露义务。

丨六、对险企、关联方、中介机构,都明确了处罚措施

《办法》强化了监管职能。《办法》设立专门章节明确关联交易管理和监管职责,要求保险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如实披露关联关系有关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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