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新法变局:征收制度大手术 宅基地改革留想象空间( 二 )

因低价征地补偿、欠完善的征地程序,现行《土地管理法》一直被诟病为不利于保障农民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在8月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土地管理法修改当中将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基本原则和重要目标,完善了很多方面的制度。”而这一制度上的完善,主要聚焦在与农民、农村切身利益相关的三大制度改革上,即征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杨一介对《财经》采访人员表示:“总体上看,这次修法是对土地制度试点地区改革成果的确认,它回应了社会关注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这次修订,使得整个土地管理制度具有更科学的法理基础,法律规则更具可操作性。”

基层地区也对《修正案》给予肯定,浙江省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控科科长李荣俊告诉《财经》采访人员,“这次修法总体还是以稳妥审慎的原则,在全面总结33个试点地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炼了全国适用的,也是公众热切期盼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在法律上进行了明确。”

在《修正案》获得各方肯定的同时,有专家指出,土地制度的新问题仍会不断产生,尽管《修正案》通过了,但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实探索仍要继续,为未来建立更科学的土地制度提供经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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