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中的超级高铁Hyperloop会是第五种交通方式吗?(16)

要么把别人的地下土地资产买下,要么牺牲运行速度在陆地上建通道,又或是如斯沃茨威尔特的提议,对法律进行修改,让土地所有权只延伸到一定的深度。

先不论哪种选择的可行性更高,采取任何行动都需要时间,而其中每一种方法都会耗费大量时间资源。

“空间充足,但土地有限。只有在太空才不怕被起诉。”斯沃茨威尔特给出了这样的评论。

现状核实

“我们正处在试图理解什么是重要的阶段。”科恩在一次座谈会上说道。也许,我们可以把这句话理解成是在感叹人们对Hyperloop还知之甚少。

最持怀疑态度的HARP成员伊恩·萨顿(Ian Sutton)是个例外。他曾是一名安全工程师,现在正在写有关这个主题的技术书籍,并称Hyperloop是对现实的检验。

“我的看法是,在公众看到(全面运作的)Hyperloop之前,他们并不买账,只是说说而已。”萨顿警告道。

这与科罗拉多州交通部负责人肖莎娜·卢(Shoshana Lew)的观点相呼应,她说“在给人们增加建筑负担之前先展示成果”是一个很好的做法,而“秘密地进行所有的实验和演示起不到帮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