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涉微信红包和表情著作权纠纷案落槌:模仿使用者被判侵权( 六 )

“在两起案件中,我们还是秉持着‘鼓励创新、保护创造、反对恶意模仿’这一理念来作出判决的。对于原告具有独创性的劳动,我们应给予保护;对于被告的恶意模仿,则要进行制止和打击。”姜颖说。

(原题为:《首例涉微信红包和表情著作权纠纷案落槌 模仿使用者被判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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