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新片区支持金融业:持牌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最高6000万( 五 )

2 .对新型金融机构,根据每年对管委会的财力贡献,给予一定的综合贡献奖励。

3 .对在新片区新设立的持牌类金融机构的一级分支机构,可参照新型金融机构享受落户奖励和贡献奖励。

4 .对在新片区新设立的飞机、船舶、大型设备融资租赁SPV项目公司,根据其年度综合贡献给予奖励。

(三)投资类企业

本措施所称投资类企业,是指在新片区新设立并以股权投资管理和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和外币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

1.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 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实际管理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受托管理的注册在新片区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相应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 对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根据每年对管委会的财力贡献,给予一定的综合贡献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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