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固收·信用】永续债券知多少——永续债市场概况、条款梳理、会税解读及个券筛查 20190925( 三 )

18年12月金融委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银行永续债的推出有利于加强银行自身的长期可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信用创造和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增强市场信心,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和一般企业永续债相比,银行永续债值得重点关注的特殊条款包括:(1)损失吸收条款,触发事件包括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无法生存(PONV);(2)清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之后,股东持有的股份之前;(3)不含利率跳升机制;(4)发行人有权部分或全部取消本期债券的派息,采取非累积利息支付方式。银行永续债和优先股均属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相比二级资本工具主要区别在于:偿付顺序更靠后,没有明确到期日,任何情况下发行银行都有权取消资本工具的分红或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等。银行优先股和永续债主要区别是吸收损失的方式,优先股是强制转股,永续债一般是减记,此外由于永续债不涉及转股,在发行审批等一系列流程上不需要涉及交易所市场,其他细节条款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同。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同作为其他一级资本补充工具,在各方面优先级上基本是等同的,因而定价原则上应该比较接近。但作为同一顺位的资本补充工具,在极端情况下开始承担损失吸收功能时,实际操作中可能还是会有一个先后排序,从而对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和相关定价产生影响。19年1月24日央行公告为提高银行永续债(含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决定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BS),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可以使用持有的合格银行发行的永续债从中国人民银行换入央行票据。同时,将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银行永续债纳入MLF、TMLF、SLF和再贷款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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