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借条里的乡绅雅文化( 三 )

由于祖先崇拜的习惯意识,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人死后要入土为安”。无土地者要想安葬死去的亲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有向有土地者或买或借或讨一块地。于是,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契约,即阴地契约。阴地,即坟地,成都东山一带的客家人习惯上称为阴地。阴地契约按阴地来源的不同,主要分为3类:买卖、借、送讨。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留存有58件阴地买卖、借、送讨契约,时间跨度从1791年到1947年,前后150余年。

其中,涉及苏氏家族的有23件。另有一件为苏希孔买阴地契约,但从苏氏家族入川后的字辈来看,苏希孔应该不是苏氏家族的族人,为稳妥起见,所以未将其列入其中。除去涉及苏希孔的阴地契约中,苏定伦经手的有3件,苏邦贤(苏秉权)有16件,苏邦森有3件,苏邦珍、苏邦奇兄弟一件。

如果说土地契约是较为纯粹的商业交易的话,那么,阴地契约则更多的是带有情感性,因为里面凝聚着中国人对祖先的崇拜意识,无论哪个阶层,概莫能外。涉及苏氏家族的阴地契约,无论是买卖、借还是送讨,无论苏氏家族出于哪种目的,都能从中看到苏氏家族作为富裕巨族在当地的仁义善行之举,体现出的乡绅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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