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商标无效宣告案的案例评析( 七 )

2.在发生著作权人被侵权需要证明自己的权利时 , 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明 。 由于著作权自动产生的原则 , 为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提供了便利 。

3.在进行软件版权交易 , 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 , 也需要《作品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 , 有利于作品 , 软件的许可、转让 , 有利于软件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 更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

4.著作权登记同时还是软件产品登记的前提条件 , 登记计算机版权有利于产品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销售该软件产品 , 并可以出版发行 。

5.?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 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 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

(三)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并未损害拼多多公司在先域名权

关于域名权 , 商标局认定 , 拼多多公司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前 , 其“pinduoduo.com”域名经宣传使用在“樱桃”等商品或与之类似的商品上已具有一定知名度 , 且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域名存在一定差异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