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城光鲜的“面子”与破烂的“里子”( 四 )

不仅衣食不保,而且旗人住也成了问题,有的甚至居无定所。一般旗兵家里大多是最初时分得的三间官房,而这些房屋大都是年久失修的陈年老屋,东倒西歪,以至于吹风就不能点灯。

不少兵丁家里的情况是,屋内一间两间破床,几张破桌破椅,一口破锅是唯一的生活工具。有些人家因屋漏瓦稀,把房后的瓦匀到前面,后面盖上谷草,或用竹笆上面糊上灰泥。而那些没有房子的,就三家五家住在城墙上的堆子房里。堆子房是预备军务时守城住的,他们住在里面,地上铺着谷草,草上放张破席,砖石作了枕头。

这种乱七八糟的局面,与其说是兵营,还不如说是“栖留所”(清时乞丐住的地方)。到大清末日之际,一些旗人家的四周墙垣倒了后,无力再筑。

清代末期(辛亥革命以后),财政困难,官府腐败,裁旗停饷,驻防八旗的粮饷难以到位。其惨境,可以从1914年成都驻防上书大总统的一份奏章一览无余:

“停饷已七十余日,拯贫之日所领之款,尚不敷以偿停饷以前之债。智穷计竭,有仰药自杀者,有将所领之款交付父母而投河死者。有家累之人,于万难之际,亦只能从事于负担提篮,各图小贸,以图暂时之苟活。夫十里之城,聚增无数之小贸。供多用少,无路畅销,终旧鲜济……旗人束手无策,呼诉无门,儿啼街旁,妻缢于室;甚至白头之父母,不忍重累其子,因而自杀其身;男女老幼,中宵举家自尽者不可一二数。凄惨之状,见之痛心,闻之酸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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