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铁路建设运营权下放 多地组建铁投公司

城际铁路等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随着铁路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地方在铁路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提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支线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由地方实施或由地方委托中央企业实施。

城际铁路、市域铁路等主导权下放

在铁路事项方面,《方案》明确,中央承担全国铁路的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路网统一调度和管理等职责。

中央(含中央企业)与地方共同承担干线铁路的组织实施职责,包括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其中干线铁路的运营管理由中央企业负责实施。

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支线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由地方实施或由地方委托中央企业实施。上述铁路领域事项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

早在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指出,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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