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从货币视角看数字货币(王剑专著节选)( 六 )

再纵观我国的货币史,能够发现,真正拿一般等价物(比如黄金)充当货币的情况,也非常少。大多时候,我们用的是铜钱和纸币。铜钱是远不足值的,所以它也是一种信用货币,不是以铜作为一般等价物。此外,我国较早开始使用信用货币,除大家熟悉的宋代的交子外,其实我国早在西周就开始出现信用货币“里布”(当时还没有纸,是印在布上的)。而真正拿一般等价物(比如黄金)当货币的情况,在人民日常经济生活中反而占少数。

所以,货币就是债权,或者更通俗点,钱就是债。但,债权总得有记载数字的载体,这载体不能被轻易伪造(或复制),且能长久保存,且方便交付流通。不能随便找片树叶当载体,也不能随便找张纸,否则我自己偷偷可以复制出一大批来,这样的货币是不会有人信任的。因此,人们用一些稀缺物作为载体,比如贝壳、黄金。

所以,所谓的一般等价物,可以解释为它本身的珍贵,使其具有一定价值,充当交易中介(一般等价物的传统观点);也可解释为,它的稀缺性使其很难被伪造,因此是最好的记账载体。如果接受后一种解释,那么,货币自始自终就是债权,一直都是。我们先暂不继续纠缠于这一论争,先接纳货币是债这一观点。至少在现今社会,这一观点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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