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启动立法 对于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 三 )

“暂行条例中的部分免征科目是否沿用,未明确说明(还需要后续执行细则规范),但是基于立法说明中‘宜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表述,大概率也不会对个人征收。”于小雨告诉采访人员。

集体房地产纳入征税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是,在此前转让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基础上,首次将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或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作价出资、入股纳入征税范围,这与正在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环环相扣、相互呼应。

实际上,早在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明确要求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下简称集建地)入市制度,并要求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2015年以来,全国33个试点地区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集建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改革试点,允许集建地入市和转让,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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