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防掏空小手册(25)

2015年5月28日,“12中富01”仅足额了支付当期债券3115.2万元的利息,未足额偿付本金,构成实质违约。早在2013年6月,中诚信国际将公司主体、12中富01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最后15年5月下调至CC,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珠海中富原实际控制人CVC为财务投资者,在业界有“短线客”的别称,并非公司的合格大股东。CVC历史上未给予公司经营或融资方面的支持,并且当珠海中富的业绩开始显露颓势时,CVC不再满足于幕后的资本运作,而是通过分红、操纵溢价收购股权和少数股东权益获得大量资本收益,并且在公司盈利难以扭转后逐步退出。

2012年9月,珠海中富公告,将以8.85亿元收购46家控股子公司及两家间接控股的孙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在这次收购中,目标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26.10亿元,评估价值37.95亿元,评估增值率高达45.38%。并且中富收购的是自己本来已控股的公司,还是溢价收购,更重要的是,此次收购目标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的实际控制人是CVC。因此,对CVC而言,这次收购是将资金从“左手”倒往“右手”,仅仅只是CVC逐步掏空公司、转移资金的手段而已。2015年,CVC最终完成对公司持股的退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民企捷安德实业公司,但新实际控制人总资产只有1亿元,且股权已全部质押,对中富的支持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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