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传”医,点燃更多新的生命( 六 )

推动

立法规范遗体器官捐献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修订版要求,红十字会应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目前,重庆、南京、武汉等数十个城市出台遗体器官地方条例,规范了人体器官 (遗体)捐献遗体(器官)捐献范围、流程、管理方式,保障了捐受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惩处买卖遗体及其器官、组织的犯罪行为制定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湖南省红十字会有关人士透露,今年初,省红十字会开展了遗体捐献专题研讨会,学习了浙江、上海等地立法经验,初步拟定湖南省人体器官 (遗体)捐献条例,上报湖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有望在2021年开始实施。

历史记忆

湖南第一堂人体解剖课

湘雅医学专门学校(后改名湘雅医学院)1916年正式设医学本科,不久便开始了现代医学教育必修的一门基础课——人体解剖学教学。为掌握现代医学技术,湘雅第一班的学生花了很多时间来克服自己对解剖尸体的恐惧心理。湘雅第一届学生对当时的场景永志不忘。最初,教学用的标本是经水路由上海运来的,关税单上标明为实验材料。前后共运了两次,每次一箱,每箱为一具全尸标本。那天,任解剖学教授的朱先生叫全班学生集合到实验室,朱教授一字一句地说:“先生们,湖南第一堂人体解剖教学课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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