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增税后减税,竭力发展水光互补电力( 六 )

也许有人会说 , 这些钱都是通过电价提升的 。 最终消费者买单 。 这话不假 , 按照中国售电价格总额3万来计算 , 每年增加3000亿的税收作为光伏投资 , 相当于电价提升了10% 。 可是每年3000亿的增税 , 经济成本对于中国百万亿的体量来说极其微小 。 而且 , 当水光互补项目实行之后 , 水光互补项目中光伏发电收益将大部分归入水光互补基金 。 只需要前5年 , 即2020年~2025年 , 连续征收够1.5万亿水光互补启动基金 。 5年后 , 水光互补基金的成本将不会让消费者均摊 。 靠着这个基金的滚动投资就可以维持水光互补项目的正常运行 , 届时消费者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购买电力 。

当然 , 也可以让火电企业来负责这些成本 , 火电企业度电成本较低 。 给水电 , 光伏发电造成很大的压力 。 如果我们让白天光照条件较好、雨季水力充沛的时候 , 适当降低火电上网电价 。 以减少火电的发电 , 提高水电、火电的消纳 。 这样的方法非常可行 , 也凸显了火电企业的价值 。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欧洲 , 他们激进地关闭了火电 , 而不是让火电在生命周期到了之后退出 , 这么愚蠢的做法 。 如果让火电企业承担了水光互补基金的成本 。 相当于给火电企业保命符 , 让火电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后退出 , 这样也是火电企业乐见其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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