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私人会所的院长当庭称遭刑讯逼供 庭审被迫中止( 二 )

退休3年后,潘福仁落马。

2017年7月21日,上海市纪委发布消息称:经查,潘福仁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私人安排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本人和亲属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和市场经济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权和影响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上海市纪委给予潘福仁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并移送司法。几天后,由江西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南昌市检察院对其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自潘福仁被移送南昌市检察院后,其家属及辩护律师在网上不断喊冤,称其“在看守所内遭到刑讯逼供,检方查案程序违法”。

庭审交锋

8月8日,潘福仁案庭审安排在南昌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进行。除潘福仁亲友外,多名刑辩律师及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系学生到场旁听。

公诉人指控:2003年至2017年期间,潘福仁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审判、工程承揽、资产收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牟取利益,并单独或与其妻子郭新娣(另案处理)、女婿王恺(另案处理)共同非法收受许强等7人给予的财物近60起,折合人民币共计805.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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