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私人会所的院长当庭称遭刑讯逼供 庭审被迫中止( 三 )

起诉书显示,潘福仁曾接受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晨、上海百事可乐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秋芳的请托,在相关案件处理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单独或与妻子郭新娣分别收受许强50万元、李晨30万元、陈秋芳50万元。

在另外4宗行贿案中,潘福仁主要涉嫌在工程承揽、资产收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牟取利益。

其中,潘福仁为上海圣大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股东吕凤池在承揽浦东法院张江法庭工程、立案大厅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与妻子共同收受108万元;为王信尧在承揽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三杨新村工程、催要工程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与妻子共同收受240万元;为承包商徐国明在案件处理、承揽工程、安排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与妻子共同收受187万元、与女婿共同收受50万元;为上海江阳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周明昌在案件处理、资产收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与妻子郭新娣共同收受人民币90万元及1000英镑。

对于上述指控,潘福仁表示帮忙事宜中部分属实;至于805.852万元的受贿金额,他仅承认收受过周明昌给予的1000英镑(约合人民币0.852万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