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私人会所的院长当庭称遭刑讯逼供 庭审被迫中止( 六 )

被告人家庭财产问题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另一个焦点。

此前公诉人提到,根据潘福仁妻子郭新娣于2017年9月12日所作口供,过去几十年来,被告人一家家庭收入为2200万元,支出为1600万元,净资产为600万元左右;然而,2017年案发时,办案机关所查封的资产有1300多万元,存在巨额资产来源不明情况。公诉人认为,通过计算家庭收支可证明受贿款去向,而此计算结果与潘福仁的受贿案情相印证。

辩护人陶武平当庭提交了一份《潘福仁、郭新娣家庭收支情况一览表》,称此为通过询问潘福仁并经核查所得。他认为,公诉人提供的郭新娣的供述版本,漏算了家庭理财收入、房租收入、潘福仁兼职收入等,多算了潘福仁夫妇的购房支出、给女儿潘毓霞的借款支出等。

陶武平给出的统计结论是:潘福仁家庭收入为3004.5万元,支出为1380万元,净资产为1624.5万元。“经过严格审查,潘福仁家庭财产收支基本平衡,起诉他受贿805万元的说法就不攻自破了。”

公诉人同样对陶武平的计算提出质疑。“比如一览表中150万元的‘非工资外收入’包括‘人情往来’,但支出中并无这一项。人情往来是有来有往的,如果只计算收入不计算支出,那么所谓人情往来的真实含义就不言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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