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私人会所的院长当庭称遭刑讯逼供 庭审被迫中止( 五 )

另一辩护人、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陶武平则提到,被指控与潘福仁共同受贿、且是此案证人的郭新娣与王恺,均已在另案中翻证;7名行贿证人中,许强在审查阶段翻证二十余次;许强与李晨曾私下向其透露“并未送过钱给潘,只是迫于压力才不得不承认”;吕凤池则在庭前几日通话中,明确提到证言不实。

公诉人则认为,《刑事诉讼法》195条规定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可以当庭宣读,证人不到庭符合刑诉法的规定,公诉人对吕凤池、王信尧、徐国明等多名证人核实过,均称证言真实,没有遭到非法取证;证人王恺、周明昌的证言,则已得到了法院判决的确认。

对此,审判长作出只允许许强一人出庭作证的决定,并强调“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本院管辖本案,本庭依法审理”,要求公诉人开始举证。

潘福仁再次提出抗议,表示如果不同意其他证人出庭,他将拒绝配合庭审。审判长继而宣告休庭,并安排辩护人到休息室和潘福仁沟通。

临近中午时庭审重启,前述争议被暂时搁置。

家产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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