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金融法院成立一周年受理案件标的总额超一千亿( 四 )

据林晓镍介绍,证券从业人员违反禁止性规定,利用、控制亲属、朋友等账户违法“炒股”并获利的违法情形,一直以来是证券监管机构重点监管的范畴。对涉违规“炒股”行政处罚进行合法性审查,存在着电子证据多、证据隐蔽分散、违法行为时间跨度长、违法行为主体难以认定等难点。本案中,上海金融法院从处罚机关是否具有法定职权、作出被诉处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超过法定追诉时效、认定违法行为的事实是否准确、完备,以及认定违法所得及处以罚款金额是否合法、合理等五个方面,全面分析了被诉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十大典型案例中,还有一起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

2017年,某控股公司以股票质押的方式,向上海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某控股公司以其所持有的160万股股票流通股质押给某证券公司,以融资2亿元,期限为12个月,回购利率为年化5.8%。结果某控股公司无力补足,为保障债务履行,某证券公司与某控股公司申请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2018年11月14日,某证券公司手持《公证执行证书》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某控股公司立即支付融资本金1.7亿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共计2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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