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即将三审,学者建议明确禁止基因编辑( 四 )

石佳友也认为,还应强调捐赠者与接受者的匿名原则,防止出现交易或可能的讹诈等情形。另外,还应增加限制条件:器官捐赠不得严重损害自身的身体健康;防止出现“职业捐献者”群体和变相的买卖器官。

在人格权编草案的二审过程中,有委员指出草案未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偿捐献作出规定,应当予以明确。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允许在未成年人去世后,其父母作出遗体或器官的捐献决定,一般不允许未成年人尚在世时即作出捐献决定。因此引入这一规定有可能会在社会公众中引起较大争议,是否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石佳友指出。

此前,据人民网报道,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就草案中的健康权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有委员提出有的劳动者被长时间安排加班,得不到应有的休息等,建议增加“休息权”。

周文龙提出,三审中增设休息权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休息权无法定义为人格权,在理论上也不够成熟。”他表示,从目前来看,三审不会有较大修改,可能只是对一些条文的细节进行调整,建议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社会问题,比如冷冻胚胎、代孕、器官捐献等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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