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18年来首次全面修改 释放多项创新制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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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18年来首次全面修改 释放多项创新制度红利

图/宋文辉 摄

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64票赞成、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也是药品管理法时隔18年进行的第一次全面修改。

同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表示,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在总则就明确规定了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为鼓励创新、加快新药上市、满足公众更好地用上好药、用得起好药释放了一系列制度红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还建立了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在刘沛看来,这个制度不仅落实了药品全生命周期的主体责任,也可以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创新,优化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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