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大华服务的恒安嘉新上科创板被证监会否决( 七 )

显然,证监会并不认可恒安嘉新这一说法。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等有关规定,证监会依法对恒安嘉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证监会也指出,恒安嘉新如再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提交申请文件。

“如不服本决定,恒安嘉新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资本邦了解到,恒安嘉新的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审计机构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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