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隐性债务会如何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系列专题之四(海通固收姜超、杜佳、王巧喆)( 二 )

化债模式总结与思考。1)严控新增隐债是化债的大前提。针对地方隐性债务严控新增的大原则依旧没变,政策定力非常强。2)隐债的真正化解在于如何偿还。一是地方政府还。背后的逻辑是不少隐性债务是为了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项目形成的。由于财政资金及可变现资产有限,最有可能的是优先偿付有预算安排的部分,比如公益性项目以及PPP项目。二是项目或者企业还。除了少部分项目有收益和现金流,还可靠城投自身经营和市场化再融资来逐步消化存量债务,但大多数城投造血能力较差,所以地方政府一般会通过市场化方式,安排资本金、注入经营性资产等方式增强其造血能力。但是有些隐性债务规模大的地方,其实经营性资产已经存在过度融资和抵押,能盘活使用的量不大。三是破产重整或清算,债权人受损。这种情况短期内出现的可能性很低。3)“时间换空间”,债务平滑十分必要。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规模庞大,而政府和负债企业支付能力有限,因而用时间换空间的债务平滑措施十分必要。这类措施可以分为展期或延期、债务置换两种,后者需要考虑金融机构的动力和意愿,对商业银行而言,缓解重要客户流动性困难、增加信贷投放规模、保持和地方政府良好合作等都可能是其参与隐债置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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