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隐性债务会如何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系列专题之四(海通固收姜超、杜佳、王巧喆)( 五 )

地方隐性债务会如何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系列专题之四(海通固收姜超、杜佳、王巧喆)

各地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颁布具体措施,主要结合财政部提出的六种方式。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推进的同时,安徽、贵州、青海、辽宁、河南、江苏等多省审议通过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文件,一些县市也公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见表2)。

不会有新一轮债务置换。以略阳县财政局公布的略财发(2018)70号文件《关于抓紧制定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填报化解计划表的通知》为例,其中提到“隐性债务不可能再进行债券置换,化解方案不得再作争取财政资金和债券置换的计划安排。”这也较为符合财政部多次提到的: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

财政预算是提到最多的化解方式,此外提到较多的还有转为企业经营性债务以及借新还旧、资产出让等。在我们能找到具体化债方式的37个地区中:34个提到安排财政资金偿还的方式;16个地区提到转为企业经营性债务,其中11个地区提到PPP化债方案;15个地区提到债务展期或重组,此前国开行及商业银行等对城投平台进行债务置换等属于此种方式,债务重组还包括债转股等形式;此外有15个地区提到资产变现,主要为出让政府股权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等。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