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隐性债务会如何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系列专题之四(海通固收姜超、杜佳、王巧喆)( 四 )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一直是悬在城投公司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我们在专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有多大?——地方隐性债务系列专题之一》中测算的隐性债务总规模有30-33万亿,蕴含巨大风险,如何化解关系重大。

自去年各地摸底隐性债务规模后,去年10月21世纪经济报道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简称27号文)已印发,今年6月21世纪经济报道再称《关于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下发,但这两份文件均未对外公布。我们通过梳理各地化债方案以及已有试点,展现隐性债务化解的最新动态。

1. 财政部六种债务化解方式

财政部《地方全口径债务清查统计填报说明》中第十五条“债务化解计划”中,要求结合本地区债务化解计划,对逐笔债务制定化解安排。其中共提到六条债务化解的安排,包括:安排财政资金偿还;出让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偿还;利用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偿还;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偿还;采取破产重整或清算方式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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