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装备、社交媒体帐号……网络虚拟财产该如何继承?( 六 )

然而,这一对用户隐私权的维护确实是合理的吗?让我们看另一个真实的故事。1968年,Grant Wilson被派往越南参加美军的迫击炮组,在之后的三年中,他一共向他的姐姐Sue写了35封信,详细描述了他的战斗和生活细节。这些联系着姐弟情感的信件被Sue珍重保存,并传递给她的后代。Justin与Grant,同样的战争来信,不同的载体形式和不同的继承结果,原因何在?

其实,这种对网络虚拟财产隐私权的担忧,实际上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法律人格在死后即不复存在,死者并无隐私权。在Grant信件的故事中,尽管那些越战来信因记录了特定时期的特定历程而使得隐私权附着其上,但这并不会给它们的继承带来困惑,因为随着Sue的死亡,她不再能对隐私加以控制,也不可能向他人的侵权行为主张赔偿。并且,隐私权与主体密不可分,具有人身专属性,无法被他人取得或授权他人行使。对Grant信件的继承并无加害被继承人隐私权之虞。迥异于Grant信件等传统财产,虚拟财产的悖论就在于:继承人往往并不知晓相关账号和密码,其对虚拟财产的继承又必须仰赖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协助,而网络服务提供者为遵守隐私协议以及禁止向非授权人披露信息的法规,又不得不拒绝继承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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