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四人导致“露露”分家,合同“隐形”14年真假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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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四人导致“露露”分家,合同“隐形”14年真假难辨

图片来自 视觉中国

文 | 证券日报 矫月 张晓玉

一纸2001年的合约致“露露”商标南北市场的使用权被强制分割,现如今,双方已多次对薄公堂。

为了深入了解“露露”商标的归属问题,《证券日报》采访人员赶赴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露露”)与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香港飞达、霖霖集团(原“露露集团”)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的二审全过程。

《备忘录》有效性遭质疑 被指存在同业竞争

庭审伊始,四方交换了此次开庭的补充证据。据了解,本次庭审仍旧围绕着《备忘录》与《补充备忘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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