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也曾“风光无限好”的大数据公司为何“近黄昏”( 七 )

第三、以消费金融、助贷或者线上放款为主营业务模式,本身有用自己的技术和大数据风控。这类公司基本上是P2P或者网贷平台转型后,衍生出来的“金融科技模式”。目前,这种“金融科技”尚处在初级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生态,也没有形成有效的金融科技产品和成熟的技术。

这样分析一下大家都应该清楚了。那么,现在风险最大的就是第一种完全提供数据的公司。虽然本身并没有涉及到金融业务本身,但是服务方如何涉及到了违法违规放贷,同样作为数据提供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弄清楚这个问题,接下来的问题将会迎刃而解。现在的金融科技公司确实“鱼龙混杂”,但看名称就能看得出来,有的叫“科技公司”、“数科公司”、“金科公司”。根据央行金融科技规划纲要来看,只要你存在放贷业务,你怎么说也不是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当然,不否认你有金融科技,但是只限于你业务层面有,主营并不是金融科技。

所以,还请大家清楚,有些公司虽然改名叫金融科技、数科,但是依然从事着线上放贷业务,这根本不跟金融科技沾边。

综上所述,金融科技的发展虽然在起步阶段,监管也表达了鼓励金融科技的发展,但是要在法律法规下良性发展。虽然已经出台相关的规划和布局,但是金融科技的具体政策也要不断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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