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重整带来哪些思考?( 二 )

9月30日,盐湖股份发布《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宣布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泰山实业对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同一日,盐湖股份还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海纳化工”)收到债权人河南省防腐保温有限公司(简称“河南防腐保温”)的《重整申请通知书》,河南防腐保温以海纳化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海纳化工进行重整。

盐湖股份的破产重整一下子引起市场普遍关注,那么市场为什么要关注?对债券投资者又有哪些启示?

1. 盐湖股份经营情况

盐湖股份是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青海省国资委”)控股的省属大型上市国有企业。截至2019年3月末,青海省国资委通过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青海国投”)持有盐湖股份27.03%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化集团”)持股20.52%,为第二大股东;此外,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达资产”)持股6.23%,其他股东持股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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