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重整带来哪些思考?( 六 )

截至2019年6月末,盐湖股份总资产733.44亿元,总负债550.8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5.11%。账面货币资金有13.46亿元,扣除受限资金,包括保证金、冻结资金等,账上还有可用资金接近10亿元。在账面尚未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却因一笔439万的债务引发破产重整。

盐湖股份重整带来哪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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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首先快要看一下破产重整的法律依据:

3. 破产重整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破产法》,企业破产需满足债务违约和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偿债能力)两个条件,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所有债务全部到期,破产前设置的财产保全措施全部解除,同一顺位债权的受偿率相同,因此破产诉讼比较适合债券到期时债务人已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债券到期前债务人已有多笔债务逾期,甚至主要财产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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