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铁塔行业深度报告:全球铁塔同业基本面及估值分化详解(25)

5.2.1、会计准则调整:欧亚各国一致采用单一融资租赁模型

调整前,中国、欧洲、印度、印尼各国铁塔公司适用会计准则原先并不相同,其中中国、欧洲、印度铁塔公司土地租赁相关会计处理内容要求均采用或等同IAS 17,印尼与前三者存在差异;本次IFRs调整后,四个地区铁塔公司的租赁细则殊途同归,如今均采用或等同IFRs 16。

中国、欧洲铁塔公司的会计准则均为IFRs,其中租赁部分细则原为IAS 17,2019年1月1日起由IFRs 16替代。新细则对承租人与出租人提出差别要求,出租人融资分类界定与会计处理不变,承租人会计处理则采用单一融资租赁模型,除非符合例外条件,全部租赁均需计入资产负债表。

印度会计准则为Ind-AS,基于IFRS并糅合本国特色。就租赁细则方面,印度原先采用Ind-AS 17,具体内容与IFRS调整前的细则IAS 17一致;现顺应IFRS调整,替换为Ind-AS 116,具体内容与IFRs 16一致。

印尼会计准则为Indonesian GAAP,同样在IFRs基础上融合本国特色。就租赁细则方面,印尼原先采用的PSAK 30本国特色较鲜明,与IFRS差别较大;现顺应IFRS调整,替换为PSAK 73,具体内容与IFRs 16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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