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开放扩大 法治保障跟进( 二 )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更加完善的对外开放制度体系。

坚持扩大开放与维护金融安全并重等原则

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两部条例的修改主要把握了三个原则:

一是扩大开放与维护金融安全并重。比如,在放宽对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立法人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的限制的同时,通过规范高管兼职、交易条件等方式,强化子行和分行经营规范性和独立性。

二是扩大开放与自主灵活实施并重,结合国内改革发展目标和国家战略需要,实现互利共赢。“修改工作秉持内外一致的原则,始终强调对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等各市场主体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在同一规则下开展合作与竞争,形成多赢格局。所以条例进一步拓宽了外资银行经营范围,确保中外资法人银行的业务范围保持一致。”刘福寿表示。

三是扩大开放与有序推进并行,注重把对外开放与我国实际相结合,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对外开放道路。比如,这次修改,取消了对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审批,主要是因为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一些外资银行在进入我国国内市场之前,已经可以在境外开办人民币业务,因此取消外资银行申请人民币业务经营年限要求的时机已经成熟,修订条例的相关内容符合外资机构经营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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