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泄露用户信息或被判刑!(12)

(八)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第五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 致使影响定罪量刑的刑事案件证据灭失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证据灭失的;

(二)造成可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案件的证据灭失的;

(三)多次造成刑事案件证据灭失的;

(四)致使刑事诉讼程序受到严重影响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第六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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