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商家撑腰告恶意退款 淘宝再打一元官司捍卫营商环境( 五 )

另外 , 被告周某基于平等自愿原则注册淘宝会员 , 其签订的服务协议真实有效 ,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诚实、守信 , 尊重社会公德 , 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被告周某的过错行为侵害了淘宝网的民事权益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据此 , 法院判决被告周某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及合理支出(律师费)1万元 。

专家认为 , 对于此类恶意行为 , 法院的判决对于维护诚信、公平、健康的网络购物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

值得注意的是 , 12月2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 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 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的投诉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 这也意味着 , 在监管层面 , “职业索赔”、“职业吃货”等恶意行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