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捍卫敌人的权利:波士顿屠杀案思考

【法律|捍卫敌人的权利:波士顿屠杀案思考】1770年3月5日 , 波士顿国王大街 , 海关大楼前的广场上空响起了一串枪声 。波士顿居民和驻扎本地的英国士兵发生冲突 , 骚乱中5名殖民地居民中枪身亡 , 这就是著名的波士顿屠杀案 , 为日后美国革命埋下了种子 。三周后 , 大陪审团指控普利斯顿上尉及其8名属下涉嫌谋杀罪 , 如果罪名成立 , 这些英军士兵将被处以死刑 。屠杀案在当地激起了极大的民愤 , 愤怒的民众要求法庭严惩凶手 。
回顾当时的历史背景 , 不难发现 , 这绝不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 。时值大英帝国在全球扩张势力范围 , 战争花费极大 , 国家财政紧张 , 亟需向殖民地增加税负 。英帝国先后颁布了《食糖法》《货币法》《印花税法》《唐森德法》等一系列加税法案 。增税让殖民地陷入了经济困难 , 引起当地的联合抵制 。殖民地居民认为只有本地议会才有征税权 , 而波士顿所在的马萨诸塞州在英帝国的议会中没有一个代表席位 。波士顿居民感到极端愤慨 , 提出“没有代表权不能征税”的口号 。遗憾的是英王忽视北美人民的要求 , 加紧实施加税政策和军事控制 , 结果激起殖民地人民更大的不满和反抗 , 要求脱离英王管制、自由独立的呼声日渐高涨 。不少地区秘密成立了“自由之子”社团 , 鼓动人民反对英王 。波士顿屠杀案更是把反英情绪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自由之子”不断发起舆论战 , 发放宣传画 , 举行抗议游行 , 舆论形势对被告人极为不利 。
被指控的普利斯顿上尉及其8名下属找不到任何敢为他们辩护的律师 , 这很容易理解 。在当时的情形下 , 民众早已认定英军士兵是屠杀平民的“刽子手” 。谁要是敢为他们辩护 , 可以说是相当地不识时务 , 轻则身败名裂 , 重则危及个人及家人的性命安危 。
当英军士兵的朋友敲响约翰 亚当斯(美国开国元勋之一 , 后为美国首任副总统 , 第二任总统)的家门 , 请求他为普利斯顿及其士兵辩护时 , 约翰 亚当斯犹豫了 。一方面 , 他同情殖民地人民的反抗运动 , 反对英国对殖民地的剥削和压制 , 痛恨屠杀人民的暴行 。另一方面 , 作为一名从哈佛大学法律系毕业的专业律师 , 他深信任何一名被告人都应当受到公正的审判、得到充分的辩护 , 哪怕他是最令人鄙视的人民的公敌 , 定罪量刑只能以事实和法律为唯一依据 , 不能为政治观点所左右 。但是现实很复杂 , 如果他接手案件 , 就会被视为英国王室的走狗 , 殖民地人民的敌人;如果不接手 , 又有违内心坚守的法治信仰 。几番挣扎纠结之后 , 约翰 亚当斯决心坚守法律精神 , 为被告人辩护 。
随着案件审理过程步步向前推进 , 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当日 , 200多名波士顿居民聚集在海关大楼前的广场上 , 手里挥舞着木棍 , 向驻守的士兵投掷雪球、牡蛎壳等 , 高喊口号 , 不断挑衅、刺激英军 。突然 , 有人用木棍把士兵蒙哥马利击倒在地 , 蒙哥马利的枪掉在地上 , 随后他翻身而起开了第一枪 , 紧接着多名士兵开枪 , 震慑住了人群 , 人们四散而去 , 3人当场死亡 , 两人重伤不治后死亡 , 11人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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