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警惕“大数据杀熟”手段变种( 三 )


“大数据杀熟”的末日来了?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很多人直呼“大数据杀熟”的末日,新法规规定,禁止平台利用大数据对消费者实施差别待遇。
有法可依、划清经营底线,这对“大数据杀熟”这一侵害消费者行为的打击,能够提供支柱作用,但能否起到完全肃清的效果,还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这需要监管在上层引导,平台在中层自律,用户在下层使用且监督,三向发力。用户需要在享受互联网便捷的同时,秉持着货比三家、精打细算的消费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数据|警惕“大数据杀熟”手段变种】同时,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出现,一些令人熟知的套路被禁止后,可能会出现其它的手段变种。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所说:“法律是对一个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一家公司要经营,守法、合规是基本准则,但如果只是单纯守法,那社会责任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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