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采花大盗单春?:40名农村妇女惨遭毒手,法院怎么判的( 二 )


因其有自首情节 , 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最后他被判处无期徒刑 。 且他犯得的都是重罪 , 是不能假释的 , 即便在狱中表现良好 , 获得减刑 , 至少也要做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的牢 , 出狱后如果再犯罪 , 就是累犯 , 等待他的将是更严厉的刑罚 。
虽然单春这个犯罪分子已经被缉拿归案 , 但“受害者有罪论”还时常活跃在网络和现实生活的 , 受害者的沉默很多时候是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 从某种程度上说 , “受害者有罪论”就是为犯罪者辩解 , 相信“受害者有罪论”就是纵容犯罪 。

只有当人们的是非观和正义观都被激活时 , 社会的风气才会得到质的改变 , 不放过任何施暴者 , 不共情任何犯罪者 , 法律的正义才不会迟到 。 除了社会的包容和理解外 , 女性自身也要正视犯罪者带来的伤害 , 客观理性地去看待“名声” 。
【2010年安徽采花大盗单春?:40名农村妇女惨遭毒手,法院怎么判的】(涉及隐私 , 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 仅配合叙事 。 温馨提醒:尊重原创 , 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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